華人名門望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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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名門望族從來都不是一個統一的群組。明確界定的望族出現了幾個世紀,就在那時新的家族也出現了,舊的家族就消亡或衰落。此外,該國在政治上分裂了很長一段時間,有一部分時間非中國人統治。這造成了區域和種族差異,最終名門望族為社會類別最傑出群體。
漢朝上層階級[edit | edit source]
公元三世紀到八世紀的大部分名門望族似乎都來自強大的家族(豪族,浩傑,大姓等),形成了漢族上流。因為中國本土是統一的,一個皇朝被維持了四個世紀(當王莽推翻西漢時有一個短暫的過渡期),西漢和東漢被認為是中國歷史上的偉大王朝。
漢朝上層階級主要來自兩個私人、非正式領域:他們的地方地位和他們的生活方式。這些家族通常有一個地方基礎,一個他們擁有一個區域的土地並具有社會和政治影響力。這些家族中最大的家族被描述為包含數百名成員和可以可能最好被描述為氏族。
充滿強烈中央控制思想的行政長官和大官員經常試圖遏制強大家族的影響。然而,在叛亂或邊境襲擊的情況下,政府很高興看到部族武裝他們的追隨者進行自衛。
二世紀的趨勢[edit | edit source]
東漢時期的一些發展有助於使這些強大家族中的一些家族升級到具有國家重要性的望族地位。
由於大型莊園的長期增長和中央政府權力的下降的趨勢,地方強大家族的自治和力量有所增加。更大的莊園意味著有更多的田產業主可以主宰當地事務,因為他們可以依賴的數百或數千名保留者,租戶,私人士兵和親屬。隨著中央權威的衰落及其在184年後的崩潰,這些地方巨頭不得不保護自己及其家屬。到東漢末期,沒有統治者可以忽視這些強大的家族對恢復中央權威所構成的威脅。
第二個發展是保守、道德的復興,由一個自稱為純正的團體領導。這是一個政治派系,他宣揚控制王位的太監和皇帝的親屬是腐敗的,不適合擔任政治責任。人們相信他們應該被當地堅定,直接,傳統的道德標準著稱的男人所取代。這些想法成為改革的思想和受過良好教育的招聘制度、當地受尊重家族的基礎。
第三個趨勢是對血統的尊重明顯增加。在東漢時期,有許多案例表明,兒子,孫子,甚至後來的傑出人物後代都為他們的出生而受到尊重,並有機會獲得自己的卓越表現。除此之外 高級官員楊震和嚴安的後代雖然從未與家人團聚,但卻被公認為領導的官僚家庭,並且在很多方面,與後來幾個世紀的貴族家庭相似。他們提供了中央政府三位最高官員(三位公爵大臣)的非凡份額,這些職位幾乎被認為是他們的世襲權利。
九品中正制的影響[edit | edit source]
結束漢朝的軍閥鬥爭沒有得到迅速解決,幾十年來,中國分為三個爭奪國家(三國時期)。由曹操和他的兒子曹丕在華北創立的魏朝(220-65)是其中最大和最重要的。它由西晉(265-316)繼承,該國短暫地重新統一了這個國家。一個意味著新統治者過去獲得合法性和地方強大家族的合作就是改革招聘制度。
在220年,引入了九品官人法(九品中正)。基本上是一種本地推薦方法,每個小中正(郡,指導幾個縣的單位)被大中正任命,到各州幾十年後(州,地方行政的最高單位)。一名男子從當地大中正那裡獲得的等級越高,他就越能進入官僚機構。
按等級劃分職位的舊制度被放棄,職位也被分為九個等級。這個和早期的本地推薦系統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於,決策不是留給對督蔚陌生的大官員,而是留給當地上層階級中選出的大中正。大中正應該熟悉當地的意見。
在結束西晉時代的三代之內,這種新的招聘制度似乎促成了社會分級的重大變革。出生,地位和持有的職位變得不可分割。雖然原本並不打算讓兒子與他們的父親同等級,但因為人們認識到這些等級按社會地劃分男姓。由於地位變得更加清晰地與職位持有有關,只有那些獲得高級別並且繼續擔任職務的人的兒子有很大的機會獲得高級職位。
對血統不斷增長的尊重也可能促成了這種變化。到四世紀初,官員系統不再被視為本地推薦系統,而是根據家庭等級任命到職位的系統。決策地點已經從吏部轉移到了縣(可能是250個),最終首都主要是國家部門用來保存家庭紀錄。
男人開始談論家族等級:有一流的氏族(家族),二等氏族(族門),較小氏族(豪門)和受政府保護的氏族(一門或三武門)(封建領主要求附庸的無償工作日)。男人開始的職位,甚至是他們給出的各種姿態取決於家族等級,並且是明顯的標誌。許多職位被認為只能給特別是望族(純正)和其他只適合低級別家族的男性(不純正)。因此,官僚機構本身經歷了相當大的重組,以適應社會分級的變化。西晉的主要家庭(如楊駿,陳郡謝氏,瑯琊王氏和太原王氏)幾乎都是漢族上層家庭的後代。
中央控制失敗[edit | edit source]
魏和晉政府未能對人口實行全面的財政或軍事控制,這間接促進了大型莊園的增長和維護。曹操恢復了中央政府的財政 透過使大部分人口成為附屬;一些家族成為支付租金的州租戶,其他家族成為提供士兵的軍人家庭。有了這種類型的財政基礎,政府試圖阻止強大的家族增加土地所得並不重要。事實上,官員的特殊經濟特權得到了承認。在中國,他們可以擁有大片土地,保護家屬免受稅收影響。這項措施的意圖可能是破壞當地不是官員的強大地主。然而,它只能幫助那些能夠毫無困難地擔任職務的九品制度中的家族。他們的大型土地適當地獲得官方認可。
西晉的崩潰從根本上改變了政治局勢。在八王之亂彼此公開戰爭的情況下,首先被內亂所撕裂,西晉最終在311年被匈奴部落入侵奪取首都所摧毀。
主領家族在朝代失敗時採取的行動程序揭示了他們的雙重基礎。許多知名男子回到家中並試圖組織防禦陣地,顯然相信他們的當地地位值得保護。其餘的人,也是一個相當大的數字,逃到南方,盡快加入新朝。雖然人身安全是一個主要考慮因素,但保留高等朝廷地位的機會可能有助於他們逃離的決定。
在這次危機之後,兩個基本上獨立的望族族得以發展。在北方,有一些強大的,著名的家族,他們的地位完全依賴於私人資源,例如他們的地方影響力,他們的生活方式的聲望,以及過去與魏和晉朝廷的聯繫。在南方,偉大的家族形成了一個望族,這個望族與新成立的朝廷和官僚機構錯綜複雜地聯繫在一起。
南方的望族社會[edit | edit source]
向南移民的中國人不能簡單地復興晉朝。集中的官僚機構不適合南方,這是一個溝通困難的山區,沒有政府密切控制的傳統。(184-280)此世紀,基本上南方在當地強大家族的控制下獨立。新到之人所做的是在建康(現代南京)安排一位晉太子作為皇帝,掌握朝廷的大部分權力,並將省內的大部分權力留給軍事領導人和當地有影響力的人吳地區的家族。
在東部地區(317-420),有兩種望族家庭,即移民和當地的吳氏家庭,每個家庭的資源都截然不同。政府的統治是移民家庭的主要權力來源,例如瑯琊和太原王,陳郡謝氏和袁。陳郡謝氏和袁氏。
這是公共和私人權力特別混淆的時期,望族家族可以利用政府機構來豐富自己的家族。通過他們對朝廷的統治,他們看到他們獲得了大片土地和封地,並且他們的兒子在早期獲得了可敬的職位。此外,他們經常使用本地或中央職位來增加他們的私人資源。
相比之下,在東晉早期幾十年,東南部的大家庭(如吳郡張氏,陸氏,顧氏)仍然生活在他們已經統治了一個世紀或更長時間的地區,享受極大的地方和軍事力量,但在朝廷上聲望較低或權力較小。儘管有一些早期的敵對情緒,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其中一些被納入了貴族社會體系。移民家庭給予他們同樣的特權, 也許他們擔心自己獨立的後果。這種 承認使他們超越了許多地方重要的家族,這與漢朝的強大家族相似,但現在卻被輕視為漢人(沒落家族),那些人的社會地位不高。
東晉被認為是特別的貴族,不僅因為顯赫的王氏和謝氏家族主宰了許多朝廷中最高的政治,也因為他們和類似的家族主宰了這麼多的社會和文化生活的時期。魏和西晉的持續發展趨勢開始。東晉的貴族在詩歌、書法、形而上學、社會勢利和個人奢侈等方面,結合了精緻的興趣,如使用大型隨從。這些基本的文化態,特別是對品味和修養的強調,在南朝時期仍然很重要。
在統治者和貴族家族之間的競爭,關鍵的象徵性問題是皇帝有權任命和提拔男姓而不顧他們的家族出身,完全基於他們是否能忠誠地為他服務。皇帝對這種權利的任何主張都是對高社會地位和高級職位的聯繫的威脅,這構成了望族立場的基礎。在某種意義上,望族通過高度重視家譜來應對這些威脅。
望族血統的出現[edit | edit source]
到東晉時期,歷史記錄開始顯示來自同一「家族」的數十名男子,他們都處於顯著位置。例如,晉書給出了89個瑯琊王的傳記或簡要參考,其中76個是第四個堂兄弟或更近。
許多堂兄弟望族身份的出現並不令人驚訝。這是九品中正制的自然結果。由於每個人的等級是由他父親的等級決定的,每一代人都會有更多的親屬分享一個共同的等級。
這些血統成員之間關係的性質和力量很難辨別。移民家族的成員,如陳郡謝氏,瑯琊王氏和太原王氏,都沉浸在資本社會和政治生活中。他們與親人有各種各樣的聯絡資料。但是,這些關係可以被其他考慮因素所取代。可能他們的血緣關係僅限於共同的祖先崇拜,參加彼此的婚禮和葬禮,以及對其姓氏的聲望的共同責任。對於東南地區家族中的望族血統,目前尚不清楚哪些血緣關係功能是由望族血統進行的,哪個家族族系由哪個家族繼續存在。
然而,南朝後期建立強國的失敗並不是望族家庭權力或影響力增強的結果。如果有的話,皇帝們在競爭中獲得了設定聲望和地位的標準。早在公元六世紀,梁武帝改革了家族排名制度,將最具代表性的寒門家庭提升到最高級別,並獲得更高的上任特權。通過這種方式,他重視官僚成就而不是血統。
望族家庭權威下降的原因有很多。望族們因為墮落而失去了影響力。他們習慣於休閒和財富,他們排在很高但不重要的職位上。他們變得無用;他們的威望是沒有根據的。真正的權力落到了別人身上,因為望族們沒有為自己做出任何努力。無論原因是什麼,而蕭氏和欽郡氏家族(齊朝,梁朝和陳代的皇室)倖存進入唐朝,曾經是著名的移民家庭,如謝和隨,死亡或消失。
非正式的望族[edit | edit source]
到了唐代中期,似乎很少有古老的望族家庭形成了血統(具有共同活動的獨特親屬團體)。到了這個時候,四世紀和五世紀血統的後代;往往只是遠遠相關。此外,許多家庭分散,從而失去了他們的地理重點。在唐朝,將不同望族家族的成員聚集在一起作為社會平等的紐帶遠遠超過了將他們分開的父系親屬的關係。
唐朝的古老望族家族最好被視為一個地位群體,一個擁有獨特生活方式的社區,由聲望而不是權力或財富維持。使這個地位的老家族團結一致的原因是婚姻的排他性。一個受限制的婚姻圈,除了基於出生的歸屬標準之外很難獲得接受,明顯地定義了這一群體的成員資格。
望族家庭的衰落[edit | edit source]
儘管集團鬥爭,安史之亂,制度和財政重組,宮廷太監和獨立的地區指揮官日益增強的權力,望族家庭或至少大量的成員仍然存活在唐朝。雖然受到這些事件和發展的影響,但他們繼續得到尊重,許多成員在官僚機構中找到了位置。
儘管有這些令人印象深刻的紀錄,但唐朝的舊家庭缺乏他們早先享有的堅實基礎。在過去的幾個世紀中,許多資源確保了其地位的自主權:財富,地方權力,宗族組織,政治職位和血統的聲望。因此,他們能夠應對大多數政治和經濟挑戰,在情況需要時撤退到他們的家鄉或成為將軍或學者。
然而,在唐朝時期,舊家庭的地位自治取決於更為不穩定的平衡。如果沒有地理上集中的地方基地,除了專業的官僚之外,望族家庭再也無法生存。因此,他們的命運與官僚機構及其招聘系統的有序運作聯繫在一起。當官僚主義在九世紀後期崩潰並且唐朝被推翻時,舊家族的成員不再處於權力的中心,並且在歷史中被越來越少地提及。毫無疑問,許多人在從860年到960年持續近一個世紀的叛亂和戰爭中喪生。最重要的是,很少有新統治者找到了有價值的服務。他們不需要古老的望族來獲得合法性,穩定性或經驗。老家族沒有什麼可以提供的。